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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相信党相信政府 支持国货 囧
向日葵 发表于 2008-09-17 20:14:59
----------------------------------------------------我喝的是克宁奶粉,雀巢,你加三聚氰胺了么----------------------------------------------------
30年造就三鹿“奇迹”
三鹿不出事情才奇怪
这次三鹿事件一出来,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当然,这是个老疑问了):能成功举办复杂度如此之高的奥运会,怎么会连个奶粉质量都管不住?
其实,这里面存在着一个误解,即把举办奥运会和管理奶粉质量看作是同样性质的行为,如果说在计划体制下两者有类似的话,在开放市场体制下,却是两类完全不同的行为。
举办奥运会更像是一个特定的工程:目标明确,步骤清晰。只需要条分缕析地把所与变量加以列举,再配备以足够的资源,即可基本保障其目标实现。而如果愿意不计成本地配备资源,还可以办一次极其成功的奥运会。
在计划体制下,政企不分,政府“收编”了企业,并运用行政指令管理企业,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是上下级的关系;基本上可以把遵循中央计划指令而运行的经济过程也看作是一个巨型工程,而质量管理就是这个工程的一个部分,在这个意义上,计划体制下的质量管理和举办奥运会性质相近。从这个意义,这也难怪许多人会有上述的迷惑。
但是,在开放的市场体制下,质量管理就不再是什么巨型工程的一个部分了。所谓开放的市场体制,就是以企业的自主活动为基础的一种体制。在这种体制之下,政府不直接参与到企业的经济活动当中去,于是,政府与企业围绕质量管理的活动,就而成为了一种类似于藏猫猫的游戏,一种发生在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持续游戏。表面上看,政府拥有强制力,管理企业的产品质量并无难度,但是,很不幸的是,在这个游戏中,政府所面对的企业数量是不确定的,面对的产品品种数也是不确定的,更要命的是,尚有无数的新产品新技术不断地涌现出来。管理一个企业易,管理所有企业,基本是不可能的任务。
欲以有限的人力财力,而管理这么多的企业和产品,如果还想采用直接管理的话,从政府的角度,有两个路径可选,一是运用权力减少企业和产品的数量(其实,这个路径到了极致就是计划体制),并对新企业新产品设置更高的准入门槛,这样一来,质量管理的难度可以得到控制,但付出的代价自然是经济发展的速度降低,消费需求被满足度的降低,以及创新的匮乏;另一个路径是扩大政府职能部门,实现人盯人防守,这样一来,产品质量应该可以提升,但要为此耗费更多的财政支出,也就意味着更高的税收,这当然也就意味着有效投资的减少,失业的增多,和消费能力的下降。因此,上述两个路径都不可能,这也就意味着,政府对质量管理的资源配置,不可能如单一工程(如奥运会)那样充分配置,5000特派员入驻奶制品企业,只可行之于一时,而不可行之于永久。政府对质量的管理与举办奥运会之类,完全是两道活。
在复杂的现代社会,政府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基本上都采用了制定规则(立法),以事后追惩为主的管理方式。从正面来看,这样的方式,赋予了企业在法定约束下的自主活动空间,有利于企业采取对自身发展有利的决策,并促进了企业的创新活动。但从反面来看,一旦企业起了歹念,也很难立即受到政府部门的管束。换言之,这种方式在给与企业自主空间以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确实增加了企业不法活动带给社会公众的风险。在我看来,这是开放市场体制的一种内生风险,其根本在于人性总倾向于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收益,难以根绝,但未必不可控制。
一般而言,对于企业不法行为的控制,首先来自惩罚机制,通过加大事后惩罚力度并严格执行之,可以形成对企业不法行为的威慑;其次,则可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增强威慑的有效性。最后,在开放的市场体制上,对抗企业不法风险也不能全靠政府。独立的科研检测、独立的媒体报道、压力团体尤其是消费者团体的的存在,都可以构成对企业不法行为的环境约束。
中国这30年的历程,大致而言,也正是从计划体制到一个开放市场体制的过渡(当然远非完成),在这一过程中,既出现了企业拥有自主空间后所带来的经济增长,也伴随着不法风险的持续升高,但是,近些年来,不法风险的频度和强度日益升高,已经达到了让人匪夷所思的程度,那么,原因究竟何在呢?有人认为,这主要是道德失范的问题,至于具体原因,有人认为是信仰缺失,有人则认为是市场化放大了欲望;另一些人则认为,这主要是出于官商利益勾结,以致缺乏监管控制,所以泛滥成灾。我承认,确实存在道德失范的问题,也确实存在官商勾结的机制,但是,如此大范围和如此大强度的企业不法,在我看来还是控制机制出了问题,即在向开放市场体制过渡的过程中,对给与企业自主空间强调的更多,而相应的控制机制却远远落后:
事后惩罚力度的加强既包含立法也包含执法和司法。从立法上来看,在开放市场体制下,存在着诸多冲突的利益,如更高的安全标准往往意味着企业更多的投入和负担,从而降低企业的盈利和发展能力,反之,过低的安全标准或许可以带来更高的经济发展,却会损害普通消费者的健康乃至生命,因此,订立怎样的规则并严格执行,说到底是冲突利益之间的妥协,但是,在片面强调经济发展的当代中国进程中(这一片面强调在经济发展成为最重要的合法性来源之后尤其如此),由于普通民众并没有介入立法过程的相应渠道,因此,建立在利益博弈基础之上的妥协并没有出现,广受诟病的“消法”等许多法律,就反映出这样的问题。
再来看执法和司法,所谓中国改革,以解放生产力为起点(这并没有错),到后来却蜕变为以GDP为考核官员的量化指标。在权力自上而下授予的党治体制下,围绕经济发展这一压倒性的优先目标,在司法和执法过程中,就不能不是经济发展优先于健康生命。地方保护主义、春风吹又生的假冒威力,始终禁绝不了的黑窑黑矿,岂非都是这一逻辑的产物,也岂非都是这种体制运行的当然?更有甚者,没有可问责的民选制度对官员的有效约束,于是,也许是出于GDP优先的官僚思维,也许是出于地方利税第一的本位思维,又也许只是个别人的私欲驱使,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都很容易成为企业不法行为的保护伞。如此一来,外无约束,内有撑腰,企业不法风险欲不放大,又怎么可能呢?
在开放的市场体制上,对抗企业不法风险也不能全靠政府。独立的科研检测、独立的媒体报道、压力团体的存在,都可以构成对企业不法行为的约束,毕竟,企业要在开放的竞争环境下生存,不可能与整个环境为敌。只要能够有充分的理据、适当的舆论表达和压力出现,企业很难坚持其不法行为。但是,以这次三鹿事件为例,早在7月底,诸多儿科医生已经锁定了三鹿奶粉,但是,既没有独立的科研检测结果发布,也没有独立的媒体报道出现,更无法形成有效的团体压力,竟然是在经过四五十天之后,凭借最高权力(在新西兰方面的知会下),才得以逆转事态。可见,企业不法行为之所以猖獗,除去政府的原因之外,也与社会环境有关。
改革以解放生产力为起点,以给与企业自主空间为手段,这没有错。但也要认识到,不可能只享受企业自主空间带来的好处,而不承担由此可能的不法风险,如果只给与企业自主空间,却没有足够的对企业不法风险加以管理的相应机制,那就会一个错误接着一个错误。此次三鹿事件及随后的22家奶品企业质量问题,不过是30年进程的必然,那就是,一个曾经掌管一切的全能政府,释放出了企业自主的空间,以获取经济绩效,但是,这个政府却没有进行相应的自身转变,这个政府依旧是一个以指令性直接管理为主的政府(所以可以成功举办奥运会),而不是一个包容利益博弈的立法机制、能够公平执法和行政可问责的民主政府,此外,这个政府依旧控制着社会生活,控制着学术与媒体,压抑着社会自组织,在这样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不法风险就有了滋生的丰富土壤。而更有甚者的是,1989以后,当经济发展成为合法性唯一来源之后,这种压倒一切的优先,甚至使得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成为企业不法行为的激励着和保护伞,在这种情况下,出现那么多的企业不法风险,在我看来是完全正常的。,一点也不值得奇怪。
(均转自牛博)

